我们要离婚了,协商有争议今天我老公起诉发院传票电话打过来了。2010年他父母出9万块钱加上我自己出6万多付了首付买婚房写的他名字,当时我们还没打结婚证。婚后三年我们共同赚的钱都归他管理支配,拿我们共同赚的钱他每月去房贷,在这三年后我们经济分开,他还房贷(别的都不管)。我赚的钱养女儿、管家里开支,家里的人情开支。在这之间我们房子装修借了7万多,是我后来经济分开后我自己个人还的借款。后来他房贷都困难。我们商量买了车跑滴滴软件写的他名字,车子是九 万买的,我当时个人拿了5万多。之后一直吵离婚现我无心上班,他2016年底一直把女儿藏起来到现在都不让我想见要挟离婚。走法律途径,财产和女儿想归我有什么不利
2024-10-05 10:31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了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情感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并且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他们可以按照协议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婚姻期间受到了不公正对待或权益受到损害,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离婚过程中,法院通常会优先考虑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和子女的利益,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您的请求可能会得到支持。 关于房产问题,如果房产是在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该房产属于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后购买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关于债务问题,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平均分配;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则可能由一人承担一部分责任。 至于车辆问题,如果车辆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该车辆属于一方所有;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并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该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关于孩子问题,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应基于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来决定,即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 总之,在面对这些问题时,请务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双方能够进行充分的沟通,以寻找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