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的是,遗产纠纷,姥爷,姥姥已去世,有一套78平两室一厅一卫一厨,二老健在的时候户主是我姥爷,姥爷先去世以后是我姥姥,2016年的某月某日,我大姨带着我姥姥去公证处按手印,把户主变成了我哥,我出生的时候姥姥双目失明了。现在我姥爷的这个房子是拆一还一的,那个时候我大姨补了38000元,我还有一个小姨,患有精神病,现在就想咨询一下,解决方法
4天前尊敬的用户, 首先,非常抱歉听到您家庭中发生这样的事情。根据您的描述,您认为您的母亲(即姥姥)在2016年时将户主变更为您的哥哥,并且她支付了38,000元作为补偿。 关于继承和拆迁的问题,需要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规定。在中国,遗产继承通常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即父母、配偶、子女等。如果您的母亲是在2016年之前就将户主变更为您哥哥,并且有证据证明这一行为的真实性,则该行为可能符合法律规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能够直接获得房产所有权。此外,如果拆迁涉及赔偿问题,您可能需要与相关机构或政府机关沟通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流程。 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或者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详细地了解相关情况,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请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应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