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了我钱不还,我去法院起诉了,在法院判决的时候,人没有到场,两天后打电话说要庭外调解,在法院调解后,对方愿意按期偿还,但是一直没有履行,而且还换了电话号码,不愿意还钱,后来法院移交执行局,但是执行局在银行查了没有钱,没有房子,车子,现在人也找不到,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还有他这种行为算不算经济诈骗?
2024-07-27 12:12如果对方在法院调解时同意按照协议偿还欠款,并且承诺会按时还款,那么你可能已经得到了部分赔偿。然而,如果你认为对方违反了合同约定或有其他违法行为,你可以考虑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你可以尝试联系对方并要求其遵守法院的调解协议。如果你发现对方确实无法支付欠款,或者他们拒绝遵守调解协议,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他们的责任,例如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债务得到清偿。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涉嫌构成“诈骗罪”。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特征包括主观故意和客观欺诈两个方面。如果对方确实存在欺诈行为,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处理。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和判断。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