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gay。他和前男友分了,异地。然后前男友说要他还钱,就是在谈恋爱阶段为我朋友付出的钱。我朋友说可以分期吗,他接受。然后说,还要连那时候他来我朋友城市住酒店,吃饭花的钱一并还了。这是不是太荒谬了?还威胁说要来我朋友的城市找我朋友,请问如果真的来了,算骚扰吗。可以报警吗?我朋友(男,13岁),对方(男已成年)发生过性行为,请问可以算侵害未成年人吗?有什么解决方法呢
15天前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强调一点。任何涉及未成年人的活动都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应该得到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同意。 首先,关于您提到的朋友与前男友之间的债务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来说,如果前男友确实支付了相应的款项给您的朋友,那么这可能是合理的债务关系。但是,如果这些款项是在恋爱期间由他人出面支付的,而并非是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则可能涉嫌不当得利或欺诈等违法行为。 其次,关于对方是否构成骚扰的问题,这取决于实际情况。如果对方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您的朋友的生活和工作,或者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那么可以说是一种骚扰。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警方报案,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关于性侵犯的问题,如果确实在恋爱期间发生了性行为,那么这可能构成犯罪。因此,建议您的朋友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能够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自己。同时,也建议您的朋友向学校或其他机构报告这一情况,以便他们能够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总之,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保持冷静,及时采取行动,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