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4年了。打算离婚。有一处房子。原本是男方父亲在我们婚前全款买的。写的男方的名字。半年前男方过户到女方名下。不动产证写的女方单独所有。。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房子会判给谁
8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赠与或者继承等方式获得的房产,且该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则通常情况下该房产归双方共同共有。因此,在你的情况中,即使房产已由男方父亲赠与,并且产权已经更改为女方单独所有,但如果之前没有办理过任何交易或变更登记手续,那么该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基于公平原则来判决该房产的归属。具体而言,法官可能考虑以下因素。 双方对房产的实际贡献和付出; 房产的价值和市场状况; 以往婚姻关系中的经济支出和责任分担情况; 婚姻持续时间、子女抚养权等因素的影响。 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法官的具体判断和考量。如果你有进一步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加详细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