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2014举行过婚礼,没有结婚证,订婚时她要二十万彩礼,我当时拿不出 我和老婆举行过婚礼,没有结婚证,订婚时她要二十万彩礼,我当时拿不出,给了八万,又签了份协议说我买的房子有她出来十万,现在分手她提出让我再给他十万,请问我该怎么办?(当时我给她钱是通过网银。支付宝转账的,没有打条,可以作为依据吗?)
2024-11-02 20:30在您的情况下,您和您的妻子在未办理正式婚姻登记的情况下举行了婚礼,并且在订婚期间要求支付彩礼。由于您无法提供足够的资金来满足这一需求,您已经支付了8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尚未得到官方认可之前,双方之间的财产并不被视为共同财产。因此,您可以主张这部分款项为个人财产,不需要偿还给对方。 此外,您还提到您与妻子签订了一份协议,其中约定房子的部分价值应由您出钱。虽然这个协议可能对您有利,但它并没有改变您需要偿还这笔债务的事实。 关于您提出的再次请求对方返还10万元的要求,这取决于您是否能够证明您已经完全履行了协议中的责任,并且对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还款。如果对方确实未能按照协议还款,那么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剩余款项。同时,您还需要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例如银行交易记录等。 总之,建议您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