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 您好 我于2015年11月26日11时25分向同事转账10000元,只有转账凭条。她说装房子用,2017年她用手机银行分2次还了7000元,剩下的3000她不还了,怎么办?我想请律师要回来,钱我要不要都行,太气人了。
2025-05-16 21:47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可以要求对方归还剩余的3000元,并且可以主张返还本金和利息。如果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关系,那么你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借款合同或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利息。此外,你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