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二哥家一起盖的房子,我们一起住了20多年,房照写的我二哥的名字,房照78平,拆迁了,我们俩家拿的增面积钱,一个55.48一个55.47,现在还没有房照,协议还是我二哥的名字,但是他有病突然去世了,现在这种情况怎么办,房子怎么能证明是我们的,麻烦律师了
2025-09-14 08:36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和您的二哥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房产证上写的是您的二哥的名字,如果你们两个都有居住权,那么这个房产就是共同共有财产。 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款会按照法定程序分配给所有人,并且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即每个家庭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法院确认您和您的二哥对房产享有同等的权利,并要求被告支付适当的补偿金。 至于您提到的“协议还是我二哥的名字”,这可能意味着您们之间存在一种口头或书面的约定,其中涉及到房产所有权的归属。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该约定的有效性,并要求被告履行其义务。 总之,建议您尽快与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所有证据材料齐全,以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