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婚前买的,男方家出首付25万,我们家出装修35万,3年后我们才领的结婚证,期间都是男方还房贷,现在小孩2个月哺乳期,并且男方是跑工地的,常年在外,顾不了家,宝宝2个月了,生活费现在也不给了,每个月都是催着要的,想离婚,小孩和房子会怎么判?
2025-06-01 04:0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房屋并登记为共同财产,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那么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若满两周岁但未满八周岁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8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房贷的问题,由于购房款是婚后共同承担的,因此房贷也应视为共同债务。如双方同意分割共同债务,可以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至于生活费的问题,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例如,如果男方长期不履行家庭义务,严重影响到家庭和谐稳定,法院可能会支持女方请求对方支付一定比例的生活费用。同时,考虑到孩子的特殊需求,法院也可能考虑增加生活费的额度。 最后,建议您与律师详细讨论,以便获得更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