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一个多月,在一起三年多,感情不和,想离婚,在一起他给我10万左右的生活费,如果离婚我该给他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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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因此,您在婚姻关系中所获得的收入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关于生活费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能力支付这部分费用,您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或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同时,建议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保持冷静,尽量避免情绪化行为,以免对您的未来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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