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3,我骑电动车过桥时与逆向行驶的电动车车相撞,对方一人受伤,经120载至医院就诊,花费9000元,我本人受皮外伤花费200元,我电动车车头被对方撞坏,车尾被追尾的电动车撞坏维修花费900元,请问:1. 对方要求我赔偿医药费,这要求是否合理?我是否需要赔偿? 2. 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电动车的维修费?我的要求是否合理?法律法规是否支持?
2024-07-08 19:58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划分通常依据交通法规和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根据你的描述,对方逆向行驶属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而你正常行驶的电动车与对方发生碰撞,通常情况下,逆向行驶的一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1. 对方要求你赔偿医药费的要求是否合理,取决于事故责任的划分。如果对方负主要责任,那么他们要求你赔偿医药费可能不合理。然而,如果存在其他因素导致责任划分不明确,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责任比例。 2. 你要求对方赔偿电动车维修费的要求是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对方因过错导致你的电动车损坏,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你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首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目击者证言、医疗记录等,向交警部门报告事故,并寻求法律援助。如果需要,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