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因感情不和,现老婆提出离婚,我们结婚两年,有一个一岁多的女儿,和一处按揭的房子,老婆想要孩子和房子都给她,我给她孩子的抚养费。但我的想法是孩子可以给她抚养(我家没人带孩子,我父亲去世多年,母亲残疾),孩子的抚养费我愿意出,但是这个婚后买的房子(产权证上也是两人的名字)给她的话可以,她需要给我房子现值一半的补偿款,她如果给不出钱的话就把房子卖掉一人一半。现在因为房子的事情谈不拢,可能要上法院起诉离婚,请问我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还有就是起诉费用和律师费分别需要多少?
21天前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等。因此,无论双方是否同意离婚,均应将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如果双方无法就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通常情况下,法官会考虑以下因素来作出决定。 孩子的成长环境; 双方的工作状况和经济条件; 孩子的生活习惯和性格特点; 父母的性格特征和能力。 在您的情况下,您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并且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补偿。这表明您愿意为孩子的成长做出贡献,同时也表达了您希望维持家庭和睦的愿望。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更倾向于支持您和孩子之间的协议。 关于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一般来说,这些费用可以通过法院立案时缴纳或者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如果您选择聘请律师,律师服务费用也会有所不同,具体数额也需要根据您所聘请的律师的经验、能力和工作量等因素来确定。 最后,建议您与妻子保持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请务必谨慎行事,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找第三方调解机构协助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