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搬离,土地房屋归还村委会,我因分户无宅向村委会购买了此地,现土地确权,新上任的村委会不给确权,理由是此地有纠纷上任村委不该批给我这块宅基,我该怎么办呢?谢谢您!
2025-02-23 13:25您好,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您认为您的宅基地存在争议,并且新任村委会不同意给您确权,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可以向当地的乡政府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调解或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调解不成或者不服调解结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