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老公结婚十年了,和他父母同住,一同种地,有个六岁的儿子,我老公名小有一台六七万的小车,在镇上开了一个小饭店,没有存款,有外债5万,如果我们离婚我应该拿多少扶养费,我还能分点家产吗
2025-03-17 03:1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考虑子女的抚养权以及配偶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如果你们已经达成协议并依法履行,那么按照协议处理。 如果您与您的丈夫就孩子的抚养权及扶养费等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在法院判决中,通常会考虑到您与丈夫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关系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合理的抚养费用和分割方式。 关于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除非有证据证明为共同财产。因此,如果您的丈夫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汽车、饭店经营所得以及其他个人资产,这些都应该是他的个人财产,并且不需要分割。 总之,对于抚养费的问题,您可以要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正裁决;至于财产分割,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详细的规划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