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问题:1.新房装修基本完工,由物业验收,但不通过,所以按照装修合同,剩余的尾款我们暂时不予付清。而装修公司要我们赶紧把尾款缴清。这是合理的吗? 2.物业验收时说我们改变了室内原有功能,强烈要求我们恢复原状,当时准备装修有物业和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许可证的。我们是否必需恢复原状?
2024-09-04 01:03关于第一个问题。 装修公司与业主签订的装修合同中可能包含了对装修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的约定。如果装修公司在验收过程中未达标,则有权拒收剩余款项。 如果装修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并且业主未能及时解决,可能会导致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装修公司有权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其他损失。 业主可以向装修公司提出协商解决,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以解决争议。在达成一致之前,双方应尽量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关于第二个问题。 物业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许可证上通常会明确列出装修项目范围、时间表等信息。如果装修项目已经超出许可范围,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进行恢复原状。 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应当积极与物业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要求和后果,并考虑修复或赔偿的可能性。 如果业主无法自行解决问题,建议聘请专业的工程人员进行评估并提供解决方案。 最后,业主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式处理此事,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