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2017年3月份对方打算把一个果园卖给我,但当时我没有那么多钱,所以没有签合同,然后双方沟通好,我先交了2000押金。果园我先管理,等果子成熟了卖了钱再给对方的,2017年的果子成熟了,卖了的所以钱归了我,因为果园的路不好行走,我自己掏钱修了路,用了一万块钱。现在对方不想把果园卖给我,没有合同,我也没有办法,但现在我只想要回押金2000和修路用的钱10000一共是12000。而且我们都有签了协议的,答应赔偿12000给我的,但现在对方不履行协议不赔偿了。不知道这笔钱12000我可以要的回来吗?
2025-04-24 21:22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租赁关系或买卖合同纠纷。首先,关于押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押金应当由出租人收取,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退还承租人。如果租赁期间未满,且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押金的退还条件,则承租人有权要求返还押金。 其次,关于修路费用的问题,同样需要看您与对方是否就该费用达成过书面协议。如果没有书面协议,那么修路费用一般属于承租人的合理支出,应由出租人承担。但如果已经签订了书面协议,且该协议中有明确的修理费用条款,那么按照协议约定处理。 最后,关于赔偿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请求其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因此,如果您认为对方未能按约定履行义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任何法律行为前,请确保所有的协议和约定都具有合法性,避免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同时,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