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我们在学校承包了个食堂,是以餐饮公司名义承包,但是欠了货款钱,打欠条,因为当时我是财务。欠条如下,某餐饮公司欠某人货款多少,欠款人,落的是我的名字,钱我承认,但是学校目前欠我的钱,所以货款钱我也没支付,但是他一但把我告上法庭,是不是对我不利?主要是我们是一起承包学校,但他把我告上法庭不是是只会牵扯到我个人?
2025-07-03 09:18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以下是我的观点。 首先,如果您的名字在欠条中被用于证明债务的承担者,并且您作为财务人员对于这笔款项负责,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要履行这个责任。 其次,如果学校和你一起承包了食堂,那么你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可能会涉及到合伙人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学校将你告上法庭,法院可能会认为你也有责任偿还该笔款项。 再次,即使学校已经把您作为合伙人之一起诉,也不能因此而否认您作为财务人员的责任。如果您确实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资金管理或者有其他不当行为导致欠款,您仍然有可能被追责。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学校或相关负责人沟通,了解他们的立场和需求,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策。同时,您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