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没有登记,过20年了,之前离婚有所房子留给孩子是女方名,如果女方死了,男方及其子女有分配房子的份吗?
2025-07-02 07:5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因此,在离婚时,双方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你提到的情况中,如果孩子已经成年,并且愿意接受父母的遗产,则可以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相应的份额。如果孩子不愿意接受父母的遗产,则需要考虑如何处理这一情况。 至于男方及其子女是否有分配房屋的权利,这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