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因两家庭之间的土地纠结争执不下,于前往村委会寻求帮助,可村委员他们不是说不归自己管的,就是说自己管不了,要我们自己去乡级上报,请问村委会有义务在自己解决不了村里矛盾纠纷时,向上一级汇报情况吗?有法可依吗?
17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处理本村内部事务中具有一定的自主权。然而,当遇到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如土地纠纷等,村民委员会应当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村委会认为自身无法独立解决土地纠纷,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向其上级机关——县(区)政府或县级以上政府的派出机构——反映情况。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即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决定。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