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朋友骑摩托车和另一个骑摩托车的人发生了碰撞,两个摩托车都没有牌照也没有驾驶证,对方是右脚残疾,对方是从支路转弯进入主路没有鸣笛没有减速,他进入主路的时候我朋友已经到达路口了,而且在到达路口前有鸣笛对方没有理会,现在对方住院我朋友和他载的一个人轻微伤,请问该怎么定责呢?谢谢!!我朋友是直行,对方是由东向南转弯
2025-11-28 16:2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双方均未取得相应的合法驾驶资格,且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这构成了交通事故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划分。 双方都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因为他们的行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对于对方因身体原因造成的伤害,应该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并不需要对车辆所有人或驾驶员追究任何责任。 对于您的朋友来说,如果他的行为确实存在过错(如未能及时减速),他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然而,由于他在事故发生时的行为与对方无关,因此这部分责任不应完全归咎于他。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也构成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之一。 最后,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为您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