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于2007年与他人结婚,到2015年离婚,男方在农村老家有一套子,离婚后房子我有份吗
回答数:810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与前夫离婚时,该房屋应被视为您的共同财产之一,且应当平均分配给双方。如果您想要分割该房屋,建议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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