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弟)外出务工,把田地无偿交由甲方(兄)种植水稻多年.2014年,甲方未经乙方的意见就改种果树,乙方得知后提出交涉:种水稻和种果树性质不一样.不允许甲方种植果树.但甲方没有采纳.2018年乙方回来想发展农业,但甲方不愿意把田地交还乙方,理由是甲方所种果所付出还没有得到一定的回报,强行要求第一:再种两年后交还,第二:要乙方交钱,一亩3万至4万.请问甲方的做法合情合理合法吗?
23天前这个问题涉及到了土地使用、合同履行以及补偿等问题。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农民的承包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其使用权必须通过依法进行的土地流转程序获得许可。在本案中,虽然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从耕作转变为果树种植),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是合理的或合法的。 其次,关于乙方提出的要求,即甲方不得再继续种植果树,并且有权按照约定时间要求乙方归还土地。如果双方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者口头约定,那么按照这些约定处理是很正常的。然而,在没有明确协议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种植果树,这取决于他的个人意愿和经济状况。 最后,关于补偿的问题,如果甲方认为投入了劳动和资源,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补偿应当基于公平原则,即根据甲乙双方实际投入的程度来确定。如果甲方确实为果树的种植付出了成本,那么他有权要求相应的补偿,但在协商过程中,甲方应尊重乙方的意见,考虑到乙方对土地的长期利用需求和利益。此外,补偿的具体数额需要考虑市场价值、投资成本等因素,并与乙方的实际损失相匹配。 综上所述,甲方的行为在某些方面可能是合理的,但也存在不妥之处。在这种情况下,建议甲乙双方能够通过平等协商解决纠纷,以保护各自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