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在父亲生病的时候卖掉了房子,由于当时房子没有房照,现在能办房照了,父亲已经去世,现在房主要求我和母亲随同去更名,当时卖房子的时候母亲不知情,也没有拿到钱,只是父亲和我的姑姑签字,现在房主起诉和我和母亲,请问,这房子我们还能打回来么,已经10年过去了。
2025-03-13 12:49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登记备案才能生效。在本案中,虽然您们未能完成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因此,即使房屋所有权人是您的母亲,也不妨碍您们主张权利。 关于赔偿损失的问题,如果该房产价值远高于购房款,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超出部分;如果购买价格与市场价相差不大,建议通过协商解决,争取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此外,如果你们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不过,诉讼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举证责任等问题,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指导。 最后,如果您对法律问题有疑问,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