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下,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儿子名字,父母算不算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是户口簿没有分户,户主算不算共有权人。实际不在一起生活又算不算共有权人?共有权人不在场签字,卖房合同是无效的,是这样吧。
2024-08-25 10:27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以房屋登记机关的记载为准。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如果房产证上明确标注为“XX(父亲/母亲)与XX(儿子/女儿)共同所有”,那么该房产属于两人共同所有,并且其中一方有权处分其份额。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房产证上的姓名可以被视为共有权人的身份。 至于户口簿是否需要分户,这通常取决于户籍管理的具体规定。如果您所在地区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必须分户才能享有权利,那么户口簿上的信息可能会影响共有人的身份认定。在这种情况下,户口簿上的信息可能会被用来确认谁拥有产权和相应的权利。 对于实际不在同一住所生活的家庭成员,他们之间的关系通常被认为是有争议的。这种情况下的房产交易可能存在纠纷,因为涉及到继承权、财产分割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寻求专业的房地产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您的情况并获得适当的法律建议。 最后,即使卖房合同存在争议,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卖方违反了任何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合同仍然可能是有效的。然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遇到法律问题,强烈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