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十几年前和女朋友共同购买一房产,产权一人一半,贷款买的,贷款基本上是男方还,已还清了。请问这种情况法院会点判?
9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朋友与女友共同购买的房产为按揭购房,并且贷款基本由男方承担,则在离婚时,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偿还了全部贷款,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双方共有。 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的价值、双方的经济状况、双方对房产贡献的程度等。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获得更准确的答案。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