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因为土地遗留问题产生纠纷,发生抓扯,双方均伤后住院了,但对方伤情叫重,构成轻微伤,共计住院6天,5000多医药费,出院医嘱让人陪护,修养两个月。而己方是住院4天,2000多医药费,医嘱是修养一周。现如今双方调解,己方需赔付对方多少费用?
2025-04-20 03:50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此,在此情况下,您需要承担一定的医疗费和误工损失。 具体金额应依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相关的医疗发票来确定。如果您的伤情较轻且已经痊愈,您可以考虑按照自己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您的伤情较重或持续时间较长,可能需要支付更多的医疗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此外,如果您认为对方的伤情比您严重,并且对方主张的医疗费用远高于您的情况,您可以在协商过程中提出更公正的赔偿方案。 最后,请记得保留好所有的医疗票据及相关文件以备不时之需。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