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8月登记,16年5月男方拿4万女方拿8万买了一辆车,写的女方名字。一年后男方家又给女方4万。17年9月发现男方出轨,经过三个月挽回无效,女方提出离婚。请问男方有权要车或者买车钱吗?男方出轨时写过如和女方有感情问题不要这辆车的字据。
17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明确规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因此,在您提到的情况中,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归还。 至于您提到的男方出轨时写下的字据,该字据是否具有约束力取决于具体情形。如果该字据明确表示了男方同意在离婚时放弃车辆,则法院可能据此判决男方无权请求返还车辆。但是,如果字据并未明确表示放弃车辆,则需要进一步分析字据的真实意图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其效力。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与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具体情况并做出最合适的决定。同时,考虑到离婚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更多的复杂情况和细节,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