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孩子还处于哺乳期,如果打算离婚,想要争取日后的扶养权继续归属母亲,法律是允许的么?还有如果涉及日后孩子成人之前的抚养费以及相关重大疾病的医疗费承担,这样的情况该通过什么手段争取法律保障?毕竟协议没有确切的法律保障。
2024-09-12 08:41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用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离婚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因素,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并且通常会优先考虑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 关于抚养费用,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应当支付到其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对于成年子女,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至于重大疾病的相关费用,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是否属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直接原因等。 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建议您与律师详细沟通,明确您的诉求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律师为您制定更具体的方案。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好能够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