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情况如下: 在我本人未满19岁生下一个女儿(未婚生育)女儿1岁零8个月与男方分手(女方提出)女儿归我,男方从此音讯全无至今女儿快满9岁,目前为止男方从来没有支付过女儿的任何生活消费,开支……我现在可以问男方要抚养费吗?
2025-03-27 09:33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一方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子女已经成年或者独立生活; 双方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等因素判决。 因此,在你的情况中,你需要证明自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并且证明孩子已经成年或独立生活。同时,你也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经济状况足以承担抚养费用。 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建议你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