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奶奶留下一间房。之前大家签订的合同是在房屋未出售,拆迁的情况下,使用权归我小叔所有!如果一旦拆迁,出售就是我大伯,爸爸,小叔,三个人均分!现在小叔反悔说房子是他的,我们之前签订的协议还有效吗!还有三个公证人见证。签名的!
2024-11-02 06:49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在法律上通常归属于产权所有人。如果您和您的家人曾经与小叔签订过一份协议,并且有三位公证人作为见证人在场,那么这份协议应当被视为有效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们之间的协议被认为是有效的,也并不意味着该房产就一定由您们共同拥有。根据法律规定,在房地产交易中,涉及到买卖或租赁行为时,需要进行相应的登记手续以确定产权归属。因此,建议您们尽快联系相关机构(如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具体的产权状况,以便采取适当的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