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三月与乙方签合同卖了一套回迁房,现回迁房分房时区政府加价每平方一千七佰元,我要求对方付钱,但对方以合同未约定不付,故我不卖了并退他购房钱,他不干,还要起诉,我该怎么办。谢谢。
2024-10-18 18:59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您可以向甲方解释清楚你们之间的合同条款,并询问他们是否同意按照合同规定支付额外的费用。如果甲方明确表示不同意或者拒绝支付,那么您就可以选择终止合同并退还购房款。 如果甲方坚持要按照合同规定支付额外的费用,那么您可以在保留所有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准备诉讼材料,包括合同原件、付款凭证以及相关的补充协议等。在法庭上,您可以详细阐述合同条款和您的立场,争取得到公正的结果。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避免情绪化的言论或行为,以免给自己的案件带来不利影响。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出最有利的策略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