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伤內排骨,断了几根。住院治疗一星期,在家休养。40多天后死亡。92岁。应赔偿多少线。对方全责,小气车!
2025-04-03 19:52很遗憾听到您亲人去世的消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和死亡,通常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方面。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您的亲人因此次事故受伤并需要住院治疗,那么这部分的医疗费可以作为人身损害赔偿的一部分计算出来。 至于财产损失赔偿,包括车辆损坏或者衣物损失等,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如果您的家人在事故发生时拥有相应的财产,并且因此次事故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损失,那么这部分的财产损失也可以作为人身损害赔偿的一部分进行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计算方法只是一般性的指导原则,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要考虑许多因素,例如当地的经济水平、医疗费用标准、保险理赔情况等。此外,由于我无法了解具体的情况,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解答和帮助。同时,希望您的亲人能够安息,也希望您能从这次经历中吸取教训,加强安全意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