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情况是这样,我跟我前夫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上把房产都归于孩子所有,就是当时我单位还有股金忘了写进去,我现在已经再婚,我想把我单位的股金再补写进去给孩子,行吗?
2025-06-13 05:54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将单位股金补充到离婚协议中并将其归还给孩子的请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离婚后双方同意将房产等共同财产分割给子女,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表示将房产等财产的所有权归于子女,那么这些财产即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您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股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另行处理,否则无法将该股金重新归还给子女。 建议您与前夫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保护。如果您仍有疑问,欢迎向律师寻求进一步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