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地工作,我因为怀孕身体状态不好而辞职在家养胎,现在孩子一岁多,我一直在我父母家里照顾孩子,丈夫没管过孩子,我们感情状态也不好,最近几个月连最基本的生活费都不给了,请问他这种逃避对家庭和孩子责任的行为违反法律吗?我应该怎么做能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
28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到了婚姻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儿童保护法的适用。首先,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基本生活费用,并且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经济独立权。根据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都有经济独立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管理和收入分配等。 抚养权。如果您的孩子不满两周岁,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应由母亲直接抚养;满两周岁的,则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 共同生活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包括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教育子女等。 法律责任。如不履行抚养或探望子女的责任,可能构成遗弃罪或者其他相关违法行为。 针对目前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联系居委会或其他社区组织寻求帮助,他们可能会提供调解服务。 -收集证据,比如通话记录、短信、邮件等,证明丈夫未尽到抚养和探视子女的责任。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和探视责任。 -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同时,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环境和情感需求,建议尽可能保持与丈夫之间的沟通,尝试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式,以避免对孩子造成长期的心理伤害。 最后,希望您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