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离婚小孩判给对方,法院当时判的是。每个月要给孩子的抚养费,但是我现在没有能力支付。所以我一直没有给对方。如果我一直不给会有什么结果。造成什么影响,如果小孩18岁以后,起诉我不给抚养费,会有什么结果。是会判我一次性给抚养费。会有其他的法律严重制裁。谢谢
2024-07-21 02:56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确实无法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在某些情况下,您的情况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首先,建议您尽快与对方进行沟通,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这可能会包括减少每月的抚养费数额或增加支付频率等措施。如果你们无法就这个问题达成共识,可以考虑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或者聘请专业的家庭律师来协助处理此事。 至于是否会导致其他法律后果,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如果长期拖欠抚养费用,可能会对您的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并可能导致更多的诉讼成本。此外,如果孩子成年后起诉要求您支付抚养费,法庭可能会判决您一次性支付所有欠款,或者按照一定的时间段分期支付。 最后,请记住,在处理这类法律事务时,最好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