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务员,2008年-2013年,公司申请无害化资金来套取国家资金。我不知道这件事,现追究我玩忽职守罪,检察院已经传唤我了。2008年我拒绝签字,后期以为这事就没发生了,结果这个资金还是下来了。想当面咨询律师。
2024-06-23 15:51首先,如果您是公务员且在2008年-2013年期间涉及到公司申请无害化资金的问题,而您当时并不知情,那么您可能需要证明您的不知情和拒绝参与的行为。在法律上,玩忽职守罪通常要求有明确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您提到在2008年您已经拒绝签字,这可能是一个有利于您的证据。您需要收集和提供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您拒绝签字的记录、与此事相关的通信记录、会议记录等,以证明您当时的态度和行为。 同时,您需要了解资金下来后的情况,是否有其他人知情并参与了套取资金的行为。如果有,您需要提供这些人的信息和行为的证据,以区分责任。 鉴于您已经被检察院传唤,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律师进行面对面咨询。律师可以帮助您分析案情,指导您如何收集证据,准备法律辩护,并在必要时代表您与检察院沟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这里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处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