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2007年某地方购买共48亩地,钱全部付完,村民签字盖章,省市有批文,后2014年因我丈夫突发脑溢血现已重度残疾,地我让我家里人种着,2015年有人占用10亩,我知道后就打电话问他你是不是想种我家的地,他说他种他的11亩地,我和我丈夫找他去说理,没想到刚到他家门口还没开口就被砍刀在地,后来报警处理的过程中他的供词也承认他说他种他的11亩地, ◤法院只处理了伤害罪,但我想知道我的10亩地,这怎么说,算是什么意思???这10亩地是不是需要另外提起一个诉讼,。但我不知道以什么名义诉讼,是敲诈勒索吗?还是??如果不把这件事搞明白,等他出狱后,他还会说十一亩地是他的,因为我是一个没有自我保护能
2025-04-13 16:1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10亩地可能被视为“侵占”或“非法占有”。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起诉来要求被告返还土地。 关于赔偿请求,您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挑战和争议。首先,您需要证明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并且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其次,如果土地已经被其他人合法使用,那么您将面临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赔偿责任。 此外,由于涉及的是刑事犯罪(即故意伤害),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诉讼。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更具体的建议,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如果您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请注意收集和保留所有的相关证据,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意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