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单位连续工作17年,2016年12月离职,当时欠我8个月工资和报销费用未结,单位以经济紧张为由一直往后推,一年多了也没有给,去劳动仲裁已超时效期一年被驳回,去单位催款的证据也没有,请问去法院起诉还能要回吗?
2025-08-08 13:5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您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一般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在申请过程中,您可以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并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劳动仲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对您的案件做出不利裁决,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通过法院,您可以更全面地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报销凭证等,以及与单位协商的记录、邮件等文件。 -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报销费用,并承担一定的利息损失。 请记住,在任何诉讼程序中,及时采取行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不确定如何开始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