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2016年十月份给延安志丹买了些厨具欠了一万块钱,当时那个老板说钱紧张,说开业了给,结果到现在了还不给,总是一个礼拜推一个礼拜,呢时候也没打欠条,只是有电话录音,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吗,收到请回答,如果可以我愿意出可观的酬劳,最好是延安或是志丹的律师
1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欠款。如果您想采取法律行动,请考虑聘请当地律师协助处理案件,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同时,为了保护您的权益,建议在进行诉讼前,先与对方协商解决纠纷,以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和时间成本。如果有其他需要帮助的地方,欢迎您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