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7月27日离职,至今还有最少四千多元工资未发,公司未缴纳五险一金,离职时已怀孕,在职时间为5月27─7月27日,如果公司为我按时缴纳社保,离职后我继续缴纳,生育便可报销,但是现在时间不足,我能否让公司赔偿
2025-02-27 16: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并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因此,如果你在孕期期间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那么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相关费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建议你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等,然后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法律条款和处理流程。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或者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