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2房子,16年11月30号房产证,18年11月30号,16年年低卖的,开庭时间:10月11号,1:终止合同,败诉的,反诉,30%的违约金80多万,
24天前在您的案件中,涉及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和损害赔偿。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理解的情况是。 -您于2016年11月30日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 -在2018年11月30日前将该房屋出售给他人; -与买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约定在合同终止时支付房价款; -合同签订后不久,由于一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提出以下几点主张。 解除合同。如果合同未能按照约定完成交易,您可以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这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对方未按期付款或者存在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请求返还财产。如果您已经支付了部分或全部房款,而合同并未得到完全履行,则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已付款项,以及可能因延迟交付而产生的利息损失。 要求支付违约金。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具体数额应依据合同条款及实际情况来确定。 追究法律责任。若对方存在欺诈行为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您还有权要求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请记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请确保所有行动都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且充分考虑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