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已经为父母买了公益性墓地,并下葬骨灰在该墓穴中,2015年村委会 给我姐偷偷开了证明材料,材料中写“我要求将骨灰盒深埋到金汇镇深埋点”,该要求并非我的意愿。我姐拿着证明去购墓,使得我购买的墓地合法性存在争议性。请问 村委会这种行为,是否对我造成侵权行为。
2024-12-07 13:38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村委出具的证明材料未经您本人同意,直接引用了您的意愿,这构成了对您的隐私权和财产权的侵害。建议您及时与村委沟通,要求其撤回不当行为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有关机构或组织投诉,以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