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咨询个跟车险有关的问题,车主(甲方)车损3480,电瓶三轮车(乙方)医疗费529.68(保险公司核定436.19),交通费10,误工费819,修理费6500,施救费150,(车主事先已支付医疗费和施救费)以上金额单位:元。交警判定电瓶三轮车主责,车主次责。保险公司说主责7,次责3,这样各自承担的费用是多少?
2025-03-05 12:12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以下是你可能需要考虑的因素。 事故责任比例。在你提到的责任划分中,甲车主为完全责任方,乙车手则为次要责任方。因此,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甲车主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的70%,即70%×3480=2436元;而乙车主则应承担次要责任的30%,即30%×3480=1044元。 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的比例分配。如果甲车主承担了全部或大部分损失,则乙车主可能不会被列为赔偿对象,因为其主要责任已经由甲车主承担了。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甲车主分担部分损失以平衡双方的利益。 医疗费和施救费。这些费用通常不计入主次责比例计算之中,而是直接从保险公司理赔基金中扣除。 误工费和修理费。这部分费用也应当作为保险理赔的一部分,但同样需要从保险公司理赔基金中扣除。 总的来说,你需要了解具体的保险条款以及保险公司如何处理此类情况。如果你对具体的赔付比例有疑问,请联系相关的保险公司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