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在学校食堂工作12年,2016年辞退,请问可以得到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吗?附近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得到补偿,我妈去学校交涉却没得到补偿。合同是一期一签,寒暑假无工资。
回答数:415
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服务年限未达到十五年,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获得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同时,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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