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电动车碰到一位下公交车的女士,她有精神病,我电动车前轮和她右小腿有碰到,他没站稳直接在我车上了,我可以肯定没有碰到他的头,可是他去医院只看了头点了水,只说她头疼,腿没事,问下要是打官司,我该怎么做
2025-04-07 00:13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电动车没有涉及到任何头部损伤或其他严重伤害,并且您的行为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出于善意并且没有故意伤害他人,那么您可能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先与受伤者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和要求,以确定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此外,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此事。他们可以为您提供关于如何应对此类情况的专业意见,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存在不当之处,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寻求解决办法。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