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89岁,有五个女儿,40天前摔倒造成粉碎性骨折卧床,其中三个女儿不给老人送医治疗,送老人去了低档养老院(258O元/月),老人不愿意,执意要出来要到另一个女儿家去,另一个女儿同意接纳,但是其中三个女儿不同意接出院,因为老人的身份证,退休金,医保卡,存款均在那三个女儿手中不拿给老人,使那个同意接纳老母的女儿难办。请问应如何处理?
2025-07-03 07:48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及法律保护的问题。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您认为您的母亲需要医疗帮助,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寻求政府的帮助。您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寻求帮助,他们可能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联系老人的其他亲属。如果您的其他亲属也同意接收您的母亲,并且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您可以尝试联系他们并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与法院沟通。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将情况告知法院,并请求法院介入调解或者判决,以确保您的母亲得到适当的照顾。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所有人的权益和尊严。同时,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