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个门面是我爸妈出钱给我们买的。但写的是我和我丈夫的名字但我们现在面临离婚我想问一下如果我爸妈拿去公证说是这门面是给我的就算上面写了我丈夫的名字他也不能分走;点可以吗?(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只有合同上写了我与丈夫的名字)
2024-10-30 20:5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或者遗嘱排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父母将该门面视为您个人财产,并且已经进行了公证,那么即使合同上也写了您的名字,该门面仍归您所有。 然而,在处理家庭纠纷时,建议您和您的配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态度,以避免进一步的冲突。同时,如果您对房屋产权有疑问,建议尽快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咨询,以便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