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佳木斯一个建筑工程公司打工,完工六年了,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还欠工人工资四万元,公司有结算单,我本人签名了,结算单没有给我,我还能要回这钱吗,请律师恩典
2024-11-02 14:47您在佳木斯的建筑工程公司工作已经六年,但是你们之间并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目前,该公司拖欠您的工资总额为4万元人民币。 首先,关于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工资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与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成立且有效,那么您可以依法向该公司主张工资待遇,并有权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等权益。当然,具体的维权方式和途径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其次,关于结算单的问题,由于结算单上未显示您的姓名及签字,因此无法证明您是该公司的员工,也无法证实您已经收到过任何报酬。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结算单上的款项金额正确无误,也不能作为您有权获得相应薪酬的证据。 综上所述,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先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其拖欠工资的原因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争议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确保自己能够充分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