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社局的过错,2018年12月给我办理退休时,按2014年12月给我办理退休手续。让我把多上四年的班工资全退财政局,不退不给办理退休手续,就这样,我把四年的工资全部退给财政局。我给我按2014年办理了退休。这样以来,我就在我原单位审计局整整多上四年的班。我找了律师,律师说能起诉,可是,到了县法院,县法院不受理。如果到市法院再不受理,我国实行二级终审制。这样的话,我四年的劳务报酬怎么要?谢谢!此致
回答数:494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法院不受理的理由是什么呢?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083 人今日律师解答 45113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