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两年前病故,父亲由我赡养,因我妹妹未能尽到赡养义务,两年前父亲把他名下所有存款存入我的名下,但未立遗嘱,请问老人百年后,我妹妹还有权要求分割这笔财产吗?如果可以,怎样才能完善法律程序,自书遗嘱可以吗?
2025-04-20 19:2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去世后,子女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如果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存在,则应当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没有配偶和子女,并且您的妹妹也没有其他的法定继承人,那么您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该笔存款。因此,您的妹妹无权要求分割这笔财产。 关于是否可以使用自书遗嘱的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等。其中,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但是,自书遗嘱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真实、合法等。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